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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复趋势1号申购赎回流程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1/4/9 15:14:55
 download: 银行帐户(恒复趋势1号表3).doc

 

 

 download: 委托人资料变更(恒复趋势1号表2).doc

 

 

 download: 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表(恒复1号表1).xls

 

山西信托·恒复趋势1号信托计划

申购/赎回/变更业务说明及流程

 

关于本计划开放期及开放日事项

本计划开放时间: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满12个月时末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首个开放日,此后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时间为第三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信托计划首个开放日为2010年1月19日,以后的开放日(T日)为每年4月、7月、10月19日(遇节假日顺延)。

申购业务

一、申购分为申购追加信托份额和申购加入信托计划两种。

申购追加信托份额指委托人已认购本信托计划,在开放日可通过认购方式追加信托单位份额。

申购加入信托计划指在本信托计划委托人数限定范围内,未申购过本信托计划的申请人,可在开放日通过申购信托单位份额的方式加入本信托计划。

按照信托计划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信托计划自然人委托人数不超过50人,机构委托人数不受限制。

二、申购原则:

金额申购、份额确认。即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人的申购金额将按照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全部折算并确认为信托单位份额。

申购追加信托份额

(一)提交文件及要求

1、自然人委托人提交文件

《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一份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认购资金划转单据复印件一份

要求

(1)《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恒复趋势1号表一)本公司网站下载取得。

(2)委托人认真填写申请书相关内容,其中“申请人确认签章”一栏委托人必须亲笔填写签名。

(3)身份证复印件要求与信托合同中预留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4)为确保委托人信托资金的合法真实性,受托人要求委托人从预留的工商银行收益返回账户中将申购资金划入本信托计划资金归集账户。

2、机构委托人提交文件

《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一份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认购资金划转单据复印件一份。

要求

(1)《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恒复趋势1号表一)本公司网站下载取得。

(2)认真填写申请书相关内容,其中“申请人确认签章”中的机构签章应与信托合同中使用的签章一致。

(3)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与信托合同中授权经办人预留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各复印件须经机构签章确认。

(4)机构委托人与汇款人必须为同一人。

(5)为确保委托人信托资金的合法真实性,受托人要求委托人从预留的工商银行收益返回账户中将申购资金划入本信托计划资金归集账户。

(二)、办理步骤:

1、汇划认购款项(T日前):

委托人应在开放日前将足额认购款项划转至以下资金归集专用帐户中。

户  名: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01244329025803713

开户行:工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要求:

(1)申购追加信托资金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超过部分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2)汇款附言栏中应注明“委托人***申购追加恒复趋势1号信托资金”。

2、传真并提交申购文件(T日前)

划转款项后,委托人应将认购文件传真至受托人,受托人据传真文件审核内容,查收款项。

受托人审核传真文件内容无误告知委托人,委托人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认购文件提交给受托人。

邮寄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35层  山西信托营销服务中心  晋朝霞   邮政编码030002

提示:

(1)开放日(T日)受托人收到委托人申购文件原件资料,核对无误,且确认委托人认购款项于开放日之前进账,为有效申购,受托人为委托人折算确认信托单位。

认购信托单位份额=本次申购金额/ T日信托单位净值

(2)开放日(T日)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申购文件原件资料,或资料核对有误,或不能确认委托人认购款项于开放日之前进账,为无效认购,受托人在T日通知委托人,并在开放期结束后,按资金划出账号返还款项。

3、查收及妥善保管信托单位确认书(T+3日)

受托人制作《信托单位认购/申购确认书》,申购确认增加的信托单位份额T+3日计入委托人名下。

T+3日后受托人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向委托人寄送《信托单位认购/申购确认书》。

提示:《信托单位认购/申购确认书》是《信托合同》的重要附件,委托人应与《信托合同》一并妥善保管。

申购加入信托计划

(一)提交文件及要求

1、自然人申请人提交文件

《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一份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购资金划转单据一份

委托人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一份

要求

(1)《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恒复趋势1号表一)本公司网站下载取得。

(2)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书相关内容,其中“申请人确认签章”为委托人必须亲笔填写栏目。

(3)委托人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为姓名、账号、开户行页。

(4)为确保委托人信托资金的合法真实性,受托人要求委托人从预留的工商银行收益返回账户中将申购资金划入本信托计划资金归集账户。

2、机构申请人提交文件

《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一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

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购资金划转单据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份(营业执照登记法定代表人与现任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

要求

(1)《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恒复趋势1号表一)本公司网站下载取得。

(2)认真填写申请书相关内容,各复印证件须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委托人与汇款人必须为同一人。

(4)为确保委托人信托资金的合法真实性,受托人要求委托人从预留的工商银行收益返回账户中将申购资金划入本信托计划资金归集账户。

二、办理步骤:

1、经受托人同意,汇划申购款项(T日前):

委托人与受托人取得联系,在本信托计划委托人数限定范围内,委托人在开放日前将足额申购款项划转至以下资金归集专用帐户中。

户  名: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01244329025803713

开户行:工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要求:

(1)首次申购加入信托计划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超过部分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2)汇款附言栏中应注明“委托人***申购恒复趋势1号信托资金”。

2、传真申购文件(T日前)

划转款项后,委托人应将申购加入信托计划文件传真至受托人,受托人据传真文件审核内容,查收申购款项。

3、签署《信托合同》并提交申购文件(T日前)。

受托人审核传真文件内容无误,通过EMS特快专递方式向委托人寄送《信托合同》一式二份。信托合同必须签署的内容:

第一页  风险申明书。①首次申购金额②委托人签字(或盖章)③签署日期

第二页  信托合同。按要求填写空白内容,委托人信托利益账户为委托人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页  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②签署日期

受托人通过传真方式审核《信托合同》签署内容。

委托人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一份《信托合同》和申购文件一并寄至受托人,另一份《信托合同》由委托人留存。

邮寄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35层  山西信托营销服务中心  晋朝霞   邮政编码030002

提示:

(1)开放日(T日)受托人收到委托人申购文件原件资料,核对无误,且确认委托人申购款项于开放日之前进账,为有效申购,受托人为委托人折算确认信托单位。

申购信托单位份额=本次申购金额/ T日信托单位净值

(2)开放日(T日)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申购文件原件资料,或资料核对有误,或不能确认委托人申购款项于开放日之前进账,为无效申购,受托人在T日通知委托人,并在开放期结束后,按资金划出账号返回款项。

4、查收信托合同及信托单位确认书(T+3日后)

受托人制作《信托单位认购/申购确认书》,申购确认的信托单位份额T+3日计入委托人名下。

T+3日后受托人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向委托人寄送《信托单位认购/申购确认书》。

提示:《信托合同》和《信托单位认购/申购确认书》是本信托计划的重要文件,委托人应一并妥善保管。

赎回业务:

一、赎回原则:

单位赎回、先进先出、净值计算。即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人以份额申请赎回信托单位,受托人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委托人赎回资金。

二、最低持有信托份额要求:

赎回后委托人最低持有信托单位份额*开放日信托单位净值≧30万元。否则,委托人需全部赎回信托份额。

三、提交文件及要求:

1、自然人委托人提交文件:

《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一份、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要求:

(1)《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恒复趋势1号表一)本公司网站下载取得。

(2)委托人认真填写申请书相关内容,其中信托利益账户与信托合同中信托利益账户一致,且能够正常使用;“申请人确认签章”一栏必须由委托人亲笔填写签名。

(3)身份证复印件要求与信托合同中预留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2、机构委托人需提交以下文件:

《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一份、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要求:

(1)《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申请书》(恒复趋势1号表一)本公司网站下载取得。

(2)认真填写申请书相关内容,其中信托利益账户与信托合同中信托利益账户一致;“申请人确认签章”中的机构签章应与信托合同中使用的签章一致。

(3)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与信托合同中授权经办人预留身份证复印件一致,且经机构签章确认。

四、办理步骤:

1、传真并提交赎回文件(T日前)

委托人应于开放日前5个工作日将赎回文件传真至受托人,受托人据传真文件审核内容。

受托人审核传真文件内容无误,委托人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赎回文件寄送给受托人。

邮寄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35层  山西信托营销服务中心  晋朝霞   邮政编码030002

提示:

(1)开放日(T日)受托人收到委托人赎回文件原件资料,核对无误,为有效赎回,受托人为委托人计算赎回金额并确认剩余信托份额。

赎回资金=赎回的信托单位份额*开放日信托单位净值-赎回信托单位应负担的投资顾问费-赎回信托单位应负担的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

(2)开放日(T日)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赎回文件原件资料,或资料核对有误,为无效赎回,受托人在T日通知委托人。

2、查收及妥善保管信托单位赎回确认书。

受托人制作《信托单位赎回确认书》,赎回确认减少的信托单位T+3日计入委托人名下。T+3日后受托人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向委托人寄送《信托单位赎回确认书》。赎回资金将在T+10日内划付至委托人信托利益账户中。

提示:《信托单位赎回确认书》是《信托合同》的重要附件,委托人应与《信托合同》一并妥善保管。

资料变更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委托人可申请对相关资料进行变更。资料变更分为重要资料变更和一般资料变更。
 

重要资料变更是指委托人因特殊原因对以下资料进行变更: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证件(照)名称、证件(照)号码;

2、机构委托人公章印鉴、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人;

3、签订信托合同时预留的信托利益账户(银行账户或账号)。

 

一般资料变更是指委托人因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对以下资料进行变更:

1、委托人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包括地址、邮编等;

2、委托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本信托计划开放期内不办理资料变更事宜。

重要资料变更:

(一)变更委托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