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信托•信裕15号(第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资金支付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4月24日裁定通过的《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十二家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山西信托•信裕15号(第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在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十二家公司重整程序中确认的债权总数额为¥712,330,866.35元。其中,抵押财产优先受偿金额为¥165,239,661.82元,普通债权金额为¥547,091,204.53元。普通债权中,债转份额金额为¥498,837,760.29元,留债金额为¥48,253,444.24元。上述债权金额对应的权属文件已根据《重整计划》办理完毕。
现《重整计划》确定的首笔资金¥165,239,661.82元已收回,本公司正在积极安排向各投资人支付信托资金事宜。本次向各投资人支付的信托资金比例为【信托本金的33.05%】。本公司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信托资金支付至各投资人预留银行账户中,请各投资人注意查收。如各投资人未收到信托资金或有异议可与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将继续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积极推进《重整计划》进程,最大程度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收件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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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009898888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