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原则,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妥善尽职的管理与运作。现该信托计划进行收益分配。
资金信托分配日:【2021】年【7】月【3】日
我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保障委托人知情权,保证上述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客服电话:400-9898-888(节假日休息)。
特此公告!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