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我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推出了《山西信托·信德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作为受托人,我公司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原则,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妥善尽职的管理与运作。现期满一年,根据信托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年度收益预分配,其中,认购金额小于300万元委托人年化收益率8.5%,认购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委托人年化收益率9.5%。
此次收益预分配,我公司拟将信托收益直接划入委托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中,凡认购《山西信托·信德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请核对预留的银行账户是否可继续正常使用,若有变更,请及时到本公司办理银行账户变更事宜。
客服电话:8686388(节假日休息)
特此公告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