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我公司于2009年05月18日发行了《国资理财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两年,年化收益率5.58%,于2011年05月17日到期,考虑到今年证券市场长期处于低迷,一般受益人提出将该信托计划延期6个月,时间从2011年5月18日至2011年11月17日。延期后,优先受益权委托人年化收益率提高为:单笔资金规模<300万元,年预期收益率为7%;300万元≤单笔资金规模<1000万元,年预期收益率为8%;单笔资金规模≥1000万元,年预期收益率为10%。
目前,该信托计划已延期到期,我公司将按照延期后的年化收益率向所有委托人支付半年度收益。现一般受益人拟将该信托计划继续延期6个月,从2011年11月18日至2012年05月17日止。延期后委托人年化收益率保持不变。
凡愿意延期的优先受益权委托人,签订《国资理财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补充协议2,继续参加本信托计划;凡不愿意继续延期的优先受益权委托人,办理信托资金清算手续,退出本信托计划。
我公司将于2011年11月17日—2011年11月30日(节假日休息)期间办理信托资金收益分配、延期事宜。 优先受益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信托合同、委托人预留的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到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35层我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客服电话:8686388(节假日休息)
特此公告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