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我公司于2009年05月18日推出《国资理财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二年,于2011年5月17日到期,现按照合同约定优先受益权委托人年收益率5.58%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考虑到现在证券市场正处于相对低位,我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受益人大会,拟将信托计划到期后顺延半年,自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11月19日止。延期期间优先受益权委托人年信托收益率调整为:
单笔资金规模<300万元,年预期收益率为7%;
300万元≤单笔资金规模<1000万元,年预期收益
率为8%;
单笔资金规模≥1000万元,年预期收益率为10%。
凡愿意延期的优先受益权委托人,签订《国资理财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补充协议,继续参加本信托计划;凡不愿意继续延期的优先受益权委托人,办理信托资金转让或清算手续,退出本信托计划。
我公司将于2011年5月19日—2011年5月29日(节假日休息)期间办理信托资金收益分配、延期事宜。优先受益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信托合同、委托人预留的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到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35层我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客服电话:8686388(节假日休息)
特此公告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