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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 《平遥古城旅游综合整治开发工程项目(第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6年6月12日正式成立,签订有效合同52份,共募集信托资金3950万元。信托资金于2006年6月12日以信托贷款形式发放给平遥古城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信托计划期限为一年。 投资者在信托期间的年信托收益率预计为3.5%/年。 信托计划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净收益,返还信托财产,并由光大银行将委托人信托本金及收益划付至受益人的信托财产分配账户。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谨慎、高效的管理信托财产,为委托人实现理想的信托收益。您有何意见或建议请致电0351-8686307,或登录我们的网站www.sxxt.net 了解有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有关信息。 感谢您对我司的一贯支持与信任。 特此公告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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